2018年6月13日,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消息,按照公安部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公安部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開展公章專用安全芯片生產廠商遴選工作。2018年底齊齊哈爾市轄區內正式授權的刻章單位,在公安機關的幫助和指導下,公章專用安全芯片相關配套設備布署落實到位。
一、制做工藝:
電子印章和芯片印章的前期制做工藝與光敏印章、原子印章完全相同。制作完成后,在印章產品中植入公章專用安全芯片即可。
二、芯片特點:
(1)防偽性強:起到一定的防偽做用。其原理是將印章內的芯片,放在特定的讀卡設備上,通過互聯網獲取該芯片的相關屬性。
(2)通用性強:印跡是否清晰以及產品耐用程度,取決于該印章墊的選用材質(光敏印章、原子印章、鋼印、銅章)與芯片無關。
(3)備案方便:印章在植入芯片之前,需要特定的讀卡設備,將該印章的相關屬性信息,錄入芯片信息管理系統。方便印章備案。